盛宴上的晚礼服

法学包容了法律人多少民族热情和爱国冲动,容忍了多少少不更事的咆哮和痛呼。法律人总渴望把法律变为一把剑,刺破黑暗,扼杀不公,质问权力,守护和平。就像BostonLegal里,那名代理小镇独立案件的律师一样,用国人最信仰的法律,寻求民主和自由的复归。
那个时候,法律是一个梦。这个梦,来自对专制的极端厌恶和对自由的不懈渴望,又害怕民主固有的骚乱和放荡,于是显得有些混乱而偏执。

那个时候,我们心中的法律更多定格在港式、美式电视剧里,渴望有一天我们成为那样旁征博引、雄辩滔滔的律师,在那样神圣肃穆的法庭里,自信地、镇定地为真理而辩……

那个时候,我们深信,强调自由和民主不是缺乏国家意识,怀疑政府更是爱国的表现。我们深信,法律就有这样的力量,足够让我们像夸父追日般执着追求,不问后果。

相信每个法律人都曾经有过这样的纯真理想。是吧?曾经。

前段时间,父亲问我,政府又要毁约了,因为到了看得见利益的时候。我看了所有的资料,无论从行政法、经济法的任何方面说,这些私营小企业主都是法律的优势一方,可是有什么用呢?我们终究斗不过庞大的利益集团。这与法和理无关,与我们课堂上学到的知识无关,与我们所坚信的任何“应该”和“必须”的事情无关。可是,在我们都对法律失望的时候,却突然见识到法律的“牙齿”。他们的厂子一个个被政府部门以土地税、林业税、环境污染罚款等等名目折磨至破产,等他们无力再战,政府再用一个造福百姓的价格把企业没收。合法的。这就是法律告诉我们的事。多残忍的代价。

细细回想,这样的事,我经历得还少么?接法律求助专线的时候,我为那些遭遇外遇又被毒打,还离不成婚的妻子们叹息,毕竟不是人人都负担得起不断地申诉、上访;普法活动的时候,我鼓动村民们要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他们却说我妖言惑众,误导人民。因为民告官,民从来都是输的,就算赢了都会倾家荡产,身败名裂;法律咨询的时候,我只能婉转地告诉他们,无论如何,最好不要走法律这条路;代理案件的时候,我用准备了几个星期的材料讲着法律,而法官在打瞌睡,对方律师的备忘录上空白一片,没说几句话却成竹在胸的样子,后来,我果然输了……我终于懂得,学法律的人,见识到最多的就是法律的软弱。

当然,还庆幸有这样的地方。当我在模拟法庭上,滔滔不绝终于说服对方的时候,当我在法律知识竞赛上,用法学知识和积淀去解决一个个法律问题的时候,我想或许只有在这里,还没被过多的商业气息污染,还没被弄脏,还是一个可以说理讲法的净土,还是一个就算说孟德斯鸠而不是说某某领导,就算说法律条文而不是说背景地位也不会被人鄙视和讪笑的地方。有些欣慰,有些庆幸,但更多是无助和彷徨。

是的,很多时候,我们有法律,我们懂法律。可是,我们用不了。这就是我们的尴尬和无奈。我们学着一些根本用不着,甚至我们自己都不相信的知识,然后跟别人说我们可以服务社会,改造社会?我们又骗得了谁?

对于法律,对于幸福,我们从来不介意辩论,不介意斟酌,也不介意被说服,可我们没有辩手,只能服从。穿过法律那些看似精密的论证和谋划,我找不到在底层支撑这座建筑物的脚架。历史的绞刑架其实没有消失,它仍然绑在我们的思想上,尽管是无形的。于是,虽然出于敬畏仍然向它低下了头,我们却建立不起广泛而牢固的法律忠诚感。

六年的法学洗礼,洗去的竟然不是我们躁动的心,而是我们最初的梦想和曾经的热情。我们不再是希望治国的好医生,而成了只顾着自己生活的江湖郎中,变着戏法地用法律铸个金饭碗,戴上“政治走狗”、“讼棍”、“法律骗子”等五光十色的面具,视金钱为生命,视梦想如粪土,甚至耻笑自己曾有过那样年少轻狂的无知岁月。我们到底丢失了什么?幼稚?热情?梦想?还是自己?

是的,围城。每年还有很多人以法学为第一志愿,还有很多不明就里的人咋呼着法学是最热门的专业,还有很多父母等待着我们可以光耀门楣,可我们这些法学的天子骄子,却觉得空洞和悲哀。

现在终于熬到了毕业,看看周围的同学,似乎更多的是疲惫的面容,无力的苦笑。是啊,他们现在更关心怎样考上公务员,而不是遥不可及的国家命运,和修身治国的荒谬理想。他们现在更关心愿意招聘法学专业的企业什么时候开始网申,而不再去抱怨法学这个专业被什么企业无视或鄙视。因为没用,因为累了。

也许这时,大家心中的法学,不再神圣,更多只是谋生的工具而已。梦想被磨平,只留下平庸得有些可笑的生活规划,我唏嘘。但这是法学的常态。太多人来来往往,太多人“捧着一颗心来,不带一颗草去”,我是不是能够期待现在还可以像当初走进这座神秘的法学院时一样雀跃,一样豪情万丈呢?当我们尴尬到要拿法学这个曾经被我们小心翼翼呵护的宝贝出来贩卖时,才愕然惊觉别人对它是如何弃之敝屣。当我们用低廉的价码把它卖出去的时候,是否还记得当初,我们也曾经有过那样的梦想?

终于懂了,法律只是政治的晚礼服,而且是一袭长满虱子的晚礼服,看起来华美,穿起它时却悔不当初。终于懂了,政治是不可挑战的,更别提伸出法律这样软弱的螳臂。学习法律,应该是去维护,而不是去怀疑。那种法庭决定国王生死、法官决定总统归属的美丽传说,终究是个春秋大梦,谁会记得那是我们曾经愿意为之付出生命的荣耀?

其实很想歌功颂德的,因为看到今年是母校法科复办三十周年。可看着朝气蓬勃的师弟师妹,看着在找工大潮中忽起忽落而没有心思留意这则消息的我的同学们,我的心像上了镣铐,沉重得无法起舞。法律人独有的责任感和甘冒天下之大不韪的神经质,让我的忧虑包容了内心的喜悦。毕竟,也不是没有喜悦。法学的存在和延续,也是梦想实现可能性的存在和延续吧。不管是不是渺茫。

可总是有些不合时宜的。我说我的口无遮拦。

在舞池中翩翩起舞的那位绅士,已习惯了用各种各样的道德高帽装扮自己,明明贪慕权力,却要用一杆“为人民服务”的旗号粉饰自己。他穿着“热心于人民权利的漂亮外衣”,结果不过是“以蛊惑家开始,以专制者告终”。于是全世界,除了他,所有人都衣衫褴褛。

可谁都看见了,那位绅士的晚礼服上,蒙尘、漏针、破洞不一而足,却仍然招摇过街,大摇大摆地出现在灯红酒绿的地方,不免滑稽。

很多人对那件破败的礼服,三缄其口。因为他们早已陷入唯私主义综合症和政治参与冷漠症,早已失去了对那位绅士甚至他所代表阶级的认同感。而有最可敬的善意希望那位绅士可以风度翩翩的我,却被一群不知所谓的清道夫挡在外面,告诉我“惊动圣驾,罪无可恕”。

其实想问问绅士,为什么会如此煞风景:是他不愿意听我们的话,走“名师制造”路线,在设计上就出了大纰漏么?还是哪个制衣企业,深谙经济规律,偷工减料的结果呢?或者是销售时,只想着花小钱办大事,以节约成本为代价,取悦那些追求“变法”名号的大人们呢?都不知道。甚至可能,这件衣服本身,从来只是修饰用,连夏天除汗,冬天防寒的功能都没有。

可是没有人说出来。没有人是傻子。

由于参与导师的国家社科课题,我见识到一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为得到公正审判,需要经历怎样艰难跋涉的诉讼过程。不讳言,这个案子体现最多的恰恰是中国法律最脆弱的一面,那却是与法律无关的。虽然最后案件走向了正义,却用四年的持久诉讼,来考验法律人的忠诚与坚持。很幸运,没有人弃守。

在看《法庭风暴》一书时,曾因为这样的话而湿了眼眶:

“从他们身上,我看到了法律人的力量,也体会着法律人的无力,骄傲的荣誉感和无奈的挫败感始终矛盾地并存着。但他们执著追求的坚定信念和百折不挠的坚强意志感染并激励着我,使我乐观而充满勇气……在通往未来的路上,我也许会面临更多的挑战、遭遇更大的挫折,但只要我能像他们一样,坚守住法律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坚守住对司法正义的信念,那就是我最大的胜利。”

那个案子又有变数了。这场旷日持久的战斗,仍没有止息的迹象。导师说,能做多少,就做多少,不去管结果了。至少参与了,就有斗争的勇气和成功的可能。说到这,她看了一眼挂在墙上的座右铭:春归花不落,风静月常明。

我也是这样希望的,却不知道有没有这样的勇气。也许你会觉得可笑,会嗤之以鼻,但我真的还是那个一意孤行的傻子。骂完恨完后,仍然为自己坚信的事情坚持下去,哪怕杯水车薪,哪怕千夫所指。

不敢说我继续读研是因为我的梦想没有褪色,也不是说那些投入生活的人就与梦想唱了反调。因为时间太久,等待太长,曾经不知天高地厚的我们,慢慢走向不同的路,这是正常的。或许是我们都找到了一条新的路,去做那些法学告诉过我们的事,去实现曾经有过的跟法学一样沉重的理想。我情愿乐观地想,或许,殊途同归也说不定。苏格拉底早就说了,这两条路哪一条比较好,谁也不清楚,只有神知道。

大家举杯。今晚不说晦气话。绅士说道。

好吧,今晚,不要再管晚礼服。绅士在舞池里跳的火热,但有一天累了,冷了,回来发现这个洞,总会补上的。

于是,这场盛宴,觥筹交错,笑语充耳,宾主尽欢。
时间:2023-05-13 作者:爱开大学生 来源:爱开大学生 关注:
评论文章推荐
  • 盛宴上的晚礼服
  • 盛宴上的晚礼服
  • 法学包容了法律人多少民族热情和爱国冲动,容忍了多少少不更事的咆哮和痛呼。
  • 评论文章
  • 听琴记
  • 是夜,香港文化中心音乐厅,一场钢琴演奏会让时光曼妙起来。
  • 评论文章
  • 市井味道
  • 市井味道
  • 早几日,香港的天气阴冷潮湿,细雨绵绵,没特别要紧的事情,基本都宅在家里。
  • 评论文章
  • 女孩,要让灵魂活出重量
  • 近些年,每次一到年关过节,感到生命又掀开新一页的时候,我常常会问自己:今年,我想活出什么样?
  • 评论文章
  • 崇文重教澄江村
  • 崇文重教澄江村
  • 广东惠州客家人徐旭曾(前清进士)就曾经写过一篇被后人称做“客家人宣言”的《丰湖杂记》。其中谈到了许多客家人的特点
  • 评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