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一位80后妈妈刘某丽在超市偷了一点粗粮、一个鸡腿,还有两本儿童读物后被发现。她向民警解释道,自己做这一切都是为了生病的孩子。六一儿童节到了,女儿想要礼物,她一时糊涂做出傻事。经媒体报道之后,网友在短短两个小时的捐款就超过了30万元。
6月2日晚,有媒体曝出“偷鸡腿妈妈”是“惯偷”,舆论出现了所谓的“反转”。
今天,刘某燕对此表示否认。事发超市当晚值班的止损员证实说,之前只是觉得刘某燕的行为有点特别,5月31日晚是第一次发现她偷东西。
让人不齿的偷窃和令人动容的母爱,这两个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行为,却出现在同一件事同一个人上,并因此在短短两天收到巨额捐款。这引起全社会在人情与法理,社会救助以及慈善监管等方面的广泛争议。
1935年,纽约市长拉瓜迪亚旁听贫民区一桩庭审:老妇为孙子偷面包被罚款十美元。审判结束后,市长脱下帽子,放进十美元说:“现在请在座的各位每个人交50美分罚金,为我们的冷漠付费,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
一个家庭因“偷”获救,那别的“因病致贫”的家庭怎么办?
其实很多时候,舆论也好媒体也罢,善恶美丑尽在记者的春秋笔法,他们就是爱玩反转。
一个盗窃案件,本来很简单的。
可加上六一儿童节,重病的女儿,一贫如洗的家庭,单薄的儿童节礼物:鸡腿(括弧,偷来的),这些因素集齐了天时地利人和。
于是媒体就眼明手快地弄出来个大新闻《最心酸的儿童节礼物她偷了个鸡腿给生病的女儿》,不知道触动了多少人的G点。
网友们纷纷捐款捐物,表达最真挚的善意。
我一个朋友听说后流着泪跟我说,在一个食物如此丰沛的世道,女人去偷食喂儿。难道不是我们的分配出了大问题吗?难道不是管理社会的能力不行吗?难道说白了不就是没有同情心吗?
那么,就问你哪个国家没有穷人?吃不上饭的人就这一个?难道人人都这样偷东西过日子?
孩子生病确实值得同情,但偷盗的行为绝对不能够被美化,不论是什么原因。
你穷你有理?我想要辆兰博基尼当礼物我妈也要去给我偷?
她有一百种一万种方法可以送女儿儿童节礼物,甚至可以将偷来的这本童话书里面的故事背下来讲给女儿听,而不是去偷一本。既然偷了就要受到惩罚不是吗?
偷窃就是偷窃,生活困难归生活困难。
难道生活困难就有道理要去偷去抢?社会上比她穷比她不容易的大有人在,大家有千百种活下来的方式,去垃圾桶捡饮料瓶也好,在街边乞讨也好,无论是哪一种,说到底人家是遵纪守法辛苦劳作,你让他们看到这样的新闻又怎么想?
东西她偷走了,当天的营业员就不要赔偿了吗,她们的钱难倒都是大风刮来的?
还有人可能会说,即使她惯偷,也不是她本意。带着两个有病的孩子,一个女人能做什么?她偷的也不是什么大件物品拿去倒卖,都是白糖,青菜,小米等最基本的生活品。没逼到这个份上,谁都不会这样做。请给天下这样的穷苦生活的人多一点宽松和理解吧。政府层面救助不到位,那我们也不要过于苛刻而堵死了社会救助的路!
恕我直言,社会进步的路八成就是被你这样的圣母给堵死的。
孔乙己九泉之下,他是不是该为自己被打断的腿而喊冤?
生活艰难的不止你一个,总不能人人都去偷。人穷志不能短是不是?你不能因为自己要活就可以杀人,同样不能因为自己缺少就可以偷盗,这是本质问题,不要把人性与法律混为一谈。
两个小时捐款三十万。钱来了,来的太快了,已经不仅仅可以解决燃眉之急了,或许可以用“乍富”来形容了。这样对她们是不是一定是好事我们不知道,不过还是为富有同情心的人点赞,多一些理解宽容,少一些戾气和谩骂指责,社会总归是进步的。
相比较纠结个案,手握公器的媒体更需要关注的是,怎样去鼓与呼,来促成保障制度缺口的修缮。刘金燕远远不止一个,公众悲悯却是有限的,而且不该为“因病致贫”拖底。
偷盗行为不提倡,无论是谁,偷总是错的。
但是理性不代表无情,它包含着人性。迫于生活无奈,用偷这种行为也是为了活下去,哪怕是错的,是需要受到指责,但我仍乐观地认为这位妈妈收到善款和帮助会被正能量带回到正轨上的。
犯错是人之常情,更何况是为了生存。只要大家摆正态度,守住自己心里的价值天平,一切都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