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真做好当前和全国“两会”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切实推进森林防火短期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两会”期间,乡镇主要领导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亲自过问安排部署情况,亲自抓督导检查;要坚守岗位,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全力以赴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要严格落实林区乡镇长、村长、组长、家长及专兼职巡山护林员、林区经营单位的管护责任。驻林区各单位特别是森林经营单位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林、防住自己的火。
二、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要充分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针对当前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不在林区野外吸烟、取暖、烘烤食物、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违规用火行为。野外开展生产用火,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经批准后进行。高森林火险等级时段,停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切实抓好野外火源管理。
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认真落实《森林防火条例》、《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试行)》,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筑牢用火审批、入山检查、林区巡护、联防联保“四条”防线,切实把野外火源切实管好管到位。首先要落实管护责任。按照分片划段、驻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和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办法,把管护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人头户主。要加大林内巡护力度,在林区要道和景区入口增设防火检查站,林内坟墓集中点要增派监管人员,实行严防死守。坚决把火种火源堵在山下林外。其次要管住重点人员。对老人、小孩要有专人看,对智障人员要有专人管,对吸烟人员要重点提醒,对林区施工人员要逐一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不随意野外用火。再次要从严用火审批。对省上发布橙色和红色警报的时段,政府应立即发布《防火通告》,一律禁止野外用火,实行封山防火。所有护林员、巡逻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监控野外火源,对因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的,要追究监管责任;对火灾肇事者要依法惩处。
四、切实加强应急处置。
针对当前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要切实加强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森林火灾处置及时、到位。首先要加强值班调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了解掌握辖区森林防火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其次要科学指挥扑救。发生火灾后,当地政府领导要靠前指挥,科学扑救,建立扑火前线指挥部,对扑火救灾实行统一部署,统一发号令,统一行动,坚持早出动,小火当作大火打,避免久拖不决、久战不灭。再次要动用主要扑火力量。确保一旦发生火情,随时拉得出、上得快、扑得灭;要一次性投入足够力量,灵活运用战术战法,力求速战速决,在确保扑火队员和林区群众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当日扑灭率。最后要落实安全工作。火灾扑救中一定要强调以人为本,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在扑救林火中,不得动员老人、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参加扑救工作;因林火可能对林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和重要设施安全造成威胁时的,要首先组织疏散、撤离和重点保护;教育引导林区群众发生火灾后不要盲目、无组织的上山扑救,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五、切实落实相关保障。
要健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落实火灾扑救队伍,备足扑救物资装备,充分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快速做到指挥有组织、处置有力度、应急有保障。
六、灵通信息及时报送火情。
必须按照“有火必报”、“边扑边报”的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火情,做到不漏报、不误报,更不得瞒报。对卫星林火监测热点及所有森林火情要迅速核查,及时反馈,快速处置。
七、加大火案查处力度。
要把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作为当前森林火灾防范措施的重点,尤其是森林火灾案件发案较多的地方,当地政府及派出所要与森林公安机关第一时间介入,依法依规查处一批森林火灾案件,做到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坚持“火灾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火灾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火灾隐患整治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从严打击人为纵火、依法惩处过失引火等违法犯罪活动,获救教育林区群众,杜绝林区违规野外用火,切实减少森林火灾隐患,确保全国“全会”期间林区平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