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法入乡实践团入村调研实感

       为填补农村法律援助空缺,推动建设法治中国,2022年8月8日、9日,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携法入乡”实践团赴曲阜市时庄街道后孔村进行实地调研。
       调研伊始,团队成员分头行动,挨个入户,详细了解村民对法律援助的了解情况,以及在遇到矛盾纠纷时法律援助是否能发挥充分作用。团队成员共走访了53户人家,受访者主要是留守老人、在家附近务工人员、以及部分在役或退役军人。在调研过程中,村民对团队的到访,会感到诧异,但在团队表明来意之后多数村民表示愿意且乐意与成员进行沟通。
       调研结束,经数据分析与理论探讨,我们对于农村法律援助现状、困境原因等都有了更深层次的分析并对应提出了解决措施,初步分析如下:
       一、农村居民对法律援助知之甚少,法律援助在中国农村的深度普及“任重而道远”
       在调研过程中,很多老龄村民并不了解法律援助,被询问到的时候,大多是一头雾水,甚至没有听说过“法律援助”这一名词。而一些较为年轻的村民,或者是其他职业与法律略微相关的村民也仅仅对法律援助有有限的了解。在乡村这一熟人社会中发生矛盾或纠纷,大多数人会选择熟人调解或找村委会解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不了了之而很少选择对簿公堂,法律援助发展受限。
       二、政府对农村法律援助工作仍需加大投入
       团队的调查结果显示,超50%的受访者是通过手机推送等互联网渠道了解到法律援助的,而政府的政策宣讲等途径却授之甚少。法制化进程的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是关键一步,走好这一步,村委领导班子必须紧抓尤其是直接关乎村民利害的法律援助方面的工作建设。
       三、“打铁还需自身硬”
       实践是坚定信念的“催化剂”,团队成员在进行调研过程中,首先是询问受访者对法律援助的熟悉程度,其次再为其讲解有关乡村法  治建设尤其是农村法律援助的内容。但不乏出现遇到对法律援助非常有兴趣的受访者提出了更深层次或难以预料的具体问题时,我们却无法应对自如。因此,作为调研者,在课堂教学中传授的知识我们能否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关键在于我们是否深入实际,是否在社会实践中去比较、去检验,并强烈地感受到“内化”与“外化”的必要性。且应尽力拓展学识,尽可能的向专业人士去靠拢。
       四、调研与宣传,两手都要抓
       调研的目的是了解现状,了解现状的目的是提出解决措施。目前的调研进度还仅仅停留在了解现状的阶段,并未上升到各地区法律援助发挥作用的物质基础建设方面,并没有对村民起到实质性帮助。所以,在后续的调研中,不仅要加大宣传法律援助的作用,扩大团队影响力、法律援助影响力,更要向相关部门反映现状,提出意见与建议。
时间:2022-08-11 作者:周珊珊 来源:山东理工大学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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