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校大学生犯罪的案件频繁发生,特别是刚进校的大学生犯罪问题日渐突出。记者从南岸区检察院了解到,南岸区的高校在最近几年内,就有4起关于大学生的犯罪事件。
昨日,南岸区检察院发布检察提醒,这份检察提醒和平常见到的大学提醒有些不同,但却充满警示。
自控能力要培养
在检察提醒中,检察官首先提到的就是“自控能力”。部分大学生,特别是刚进校的大学生,在经历高中三年的严格约束进入大学后,变成了完全放松、自由的状态,一下迷失方向。
大一新生由于对相对宽松的大学生活不适应,容易放松自己,部分学生开始沉迷于网络游戏、高消费,贪图享乐。而父母有限的生活费无法满足其不合理需求,加之同学之间家庭经济条件不同,物质条件差距较大,这更对有的同学心理造成很大刺激,造成一些学生利用非法的途径获取钱财来供自己消费。
心理需求要合理
受到不同文化的影响,一些大学生产生高消费、吸毒、嫉妒、报复等不正当的心理需求,诱发犯罪。
主要表现为盗窃、诈骗等财产型犯罪,同时出现大学生利用专业知识实施新型犯罪的现象;此外,容留他人吸毒、贩卖毒品、买卖伪造的公文印章等犯罪类型也开始少量出现,大学生犯罪心理日益多样化,犯罪类型日益复杂化。
冲动、激情类犯罪
法制意识淡薄,不能自觉接受社会约束,往往只是受到某种影响或不良刺激,突发犯罪,且行为随心所欲,同时犯罪手段残忍,极易酿成恶性犯罪。
该类犯罪的涉罪大学生平时并无异常举止,容易被学校和家庭忽视,心理辅导、法制教育不到位,成为校园安全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