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社交软件里发布兼职招聘信息,也不能太随意,否则可能承担法律后果。兴山女子赵某因在手机社交软件里发布涉及诈骗的网络兼职信息,致其好友被骗4800元。21日,赵某被兴山警方根据网络安全法处以拘留并罚款一万元。
赵某住兴山县城,其网名为“兴山某某”,有3451个好友。平时赵某通过手机社交软件平台发布各类
求职兼职信息或促销广告,她则从发布信息的商家处获取报酬。4月16日,赵某在家中用手机在社交软件平台里先后两次发布兼职广告,内容为招聘临时工,不收任何费用,淘宝、京东,一个任务一结算,完成任务现结,正规公司直招,不限时间地点,自由工作,网上兼职,年龄要求20岁以上。
聊天记录显示,赵某在评论中留言说:还行,昨天挣了200,今天努力争取挣300,手机电脑都可以做。当天,其好友林佳(化名)扫描二维码打算“兼职”赚钱,手机里很快有“客服”回复,称做完四个“刷单”任务就可以退款并奖励。随后“客服”给林佳发来几个二维码,分别是一些购物网站的订单链接,金额从数百到一千多,林佳付款4800元后要求退款并奖励,“客服”以任务没完成为由将其拉黑。
林佳意识到被骗后报警,兴山警方迅速展开调查。经查,赵某在手机两次发布的兼职信息涉及网络电信诈骗,林佳误信这些兼职信息结果被骗。4月21日,兴山县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对赵某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一万元。同时,警方对林佳被诈骗案已立案侦查。
警方介绍,2017年6月1日实施的《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赵某在朋友圈发布涉及诈骗的信息,没有核实真伪,致使他人看到后受骗,其行为构成违法。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在网上发布言论、信息都必须依法进行,也要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