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大学生利用暑期打工,既能自食其力挣到钱,又能增加社会阅历。由于学生们维权意识淡薄,付出了劳动未必能得到相应的报酬,雇佣双方没有书面约定,一旦发生矛盾,难以维权。
小陈说,自己到一家饭店做临时工,工作五天之后,因为劳动强度大,辞去了这份工作。离开时,饭店业主以她工作时间太短为由,没兑现工资。小张到饭店找了几次,都无果而归。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大学生很少有人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
记者在佳木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获悉,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里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当大学生与用工单位发生纠纷,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提示,
大学生暑期打工,因为工作时间短,雇佣双方往往会省略签订书面合同的步骤,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各执一词,没有维权依据,大学生难以维权。所以,大学生在暑期打工之前,即便不签订劳动合同,也要与用工单位签订书面的协议,对工资和工作的岗位和内容不得等相应条款作出约定,一旦发生纠纷,作为解决问题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