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政策
家乡利民村于2019年提前完成脱贫攻坚工作,并在2020年继续执行上级政策,做出彻底排查,完成彻底脱贫。村里的脱贫工作以上级文件为准则开展。2019年,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办公室发电——关于做好未脱贫低收入农户走访调研的通知;区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当前扶贫工作的通知;盐城市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拟兜底脱贫对象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及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文件——关于印发《亭湖区2019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省财政精准扶贫帮扶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等等一系列政策。2020年根据关于实施防反怕贫致贫监测帮扶的工作方案继续开展扶贫工作,防止再贫困。
二、扶贫工作的方案
2019年关于精确做好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兜底保障脱贫工作的工作方案,2019年的扶贫工作方案共分为三点——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要求。
2019年的扶贫目标:按照扶贫开发工作“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要求,对2019年未脱贫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进行摸排,符合相应条件的拟兜底脱贫低收入人口,逐一登记造册,经民政部门认定后,按“五个一批”的政策予以兜底保障,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路上“一个不能少,一户不能落”。
工作内容:
对2019年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脱贫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通过“五个一批”的方式,全部纳入相应保障范围。
(一)动态管理纳入一批。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在认定保障人口时,从有利于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角度,将是否共同生活作为重要依据,确保“应保尽保”。同一户籍下具有法定赡(抚、扶)养关系并且长期共同生活(含长期或者阶段性在外务工)的成员可以共同申请低保;同一户籍、事实分户家庭,可以分户申请低保,以其事实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为单位提出申请;非同一户籍存在法定赡(抚、扶)养关系并且长期共同生活的分户籍家庭,可以视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共同申请低保;户籍已迁出但仍由其家庭供养的全日制在校就读学生,可视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二)核减刚性支出保障一批。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中单独生活的老年人,其法定赡养义务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于低保标准2倍或系正在享受民政部门社会救助政策的,可以认定法定义务人暂无赡养能力,可以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因残、因病致贫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在核算家庭收入时按规定扣减有关费用
(三)重点保障改善一批。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中 重病重残对象,按相关规定,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重病指经乡镇以上卫生综合医疗机构认定因患重大疾病,并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者;重残指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四)缓退渐退扶助一批。对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低保家 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2倍的(含2倍),在脱贫攻坚期内保留低保待遇。 (五)临时救助兜底一批。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的“救急难” 作用,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且依靠帮扶措施无法脱贫的建档立 卡低收入人口,以及因其他原因导致返贫人员,可以纳入临时救助范围进行兜底保障。
工作要求
1、各大块扶贫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迅速组织开展拟兜底脱贫对象的摸底排查工作,要采取入户调查、现场查证、邻里访谈等方式,精准识别拟兜底保障对象,确保“一户不少、一个不落”。
2、各大块扶贫部门要加强与本地民政、卫健、残联等条线的沟通协调,与民政部门一起将本地区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的贫困属性摸排精准,一般贫困人口中重病、重残对象与卫健、残联做好对接。
3、拟兜底脱贫对象的摸排精确到人,各大块要将未脱贫农户中一般贫困户和低保五保户中不享受低保五保的家庭成员全部纳入此次调查摸底范围,符合相应条件的填写《亭湖区拟兜底脱贫一般贫困人口统计表》和授权委托书,未脱贫低保户中通过现有帮扶措施无法脱贫拟提高低保金人员填写《亭湖区无法脱贫低保人口统计表》,相关表格于4月5日前报区政府扶贫办。同时结合入户调查,完善未脱贫农户“一户一策”脱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