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蔡某佳与朋友蔡某炜很快便从台球室回到烤吧。台球室打球的19岁男子陈某强同样是汕头陈店镇人,蔡某佳走之后,他和朋友也结账离开台球室。
但蔡某佳并不愿意就此结束,他通过拨打陈某敏的电话,从而联系上与陈某敏还在一起的陈某强,提出要和对方“谈数”。
按照同案以及证人的描述,蔡某佳称其被打,联系了身在老家一名混社会的人士“老陈”,由其派了在华强北做生意的周某浩赶到现场支援,周某浩还带了另一名朋友李某滨。
双方约好在福田环庆文化广场“谈数”。被害人陈某强的朋友曾描述称,他让陈某强不要理会这些小孩,陈某强则表示他们还小,要去教育下,如果谈不好就要打人。
双方在凌晨时分相聚在福田环庆文化广场,各自带了一众人。同案以及证人的描述显示,双方先是“摆场”,即称都认识一些什么人。蔡某佳虽只有14岁,但看似很老练。当最终确认陈某强并无“料道”之后,蔡某佳发出了打人的讯号。
致 命 一 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