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在街上凑合一顿可以,但每天都这样是不行的,一来经济不允许,二来这样的生活没有家的温馨感。所以我跟老公商量请个保姆。
后来,我们在中介找了一个保姆。一位二十八九岁的年轻妈妈,保姆守时、有责任心,做事也利索,尤其能烧一手好菜,但是她经常要提前回家接孩子放学,所以每顿晚饭都是提前做好,再放在锅里热着。
刚出锅的饭菜是最香的,保姆经常性的提前把菜炒好,然后我们回到家再热,等于工作量没有分担,所以我们让保姆做选择:一是按点回家,二是辞掉。最后保姆为了孩子辞掉了这份工作。
找第二个保姆的时候,我们吸取了教训,没有再找已婚的女人,二是选择了未婚的小姑娘。可是找未婚的小姑娘给我带来了担忧:担心保姆跟老公独处一室的时候弄出一点花活来……
权衡之后,我还是找了一个未婚的保姆,本来想找一个长相丑一点的,但太丑了拿不出手,每天相处很别扭。最终还是物色的相貌可人的保姆。
保姆叫欢欢大专毕业一个人跑到北京,因为北京消费水平高,租房需要千把块钱,所以保姆要求提供吃住。开始,我对保姆的要求不满,想辞掉,但中介对这个保姆评价很高,说这个保姆是公司的“金牌”员工,于是我跟中介协商先试用一段时间再决定是否让保姆住在家里。
一个月的试用期下来,欢欢把家里收拾的干干净净,东西归整的很到位,干活像个训练有素的军人。不舍之下,我让保姆住进了我们的小家。
为了避免老公跟保姆有猫腻,每天下班我便往家里赶。不敢去别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