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招聘送餐员的信息便上门应聘,再趁送餐途中拿走店主的助动车和送餐费,荆门男子付某在第一次以此方式诈骗被拘留后,不知悔改,再次以同样的方式作案又被拘留。
6月23日晚,三名年轻男女抓着一名男子走到荆门市公安局泉口派出所报案称“我抓到诈骗我助动车和钱的骗子了。”泉口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受理,并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过连夜的调查取证,查明被抓男子叫付某,今年25岁,荆门本地人,2014年5月20日左右的一天,付某行在荆门一高校内的餐馆假借应聘,诈骗该餐馆店主的一辆助动车和一百余元的餐费。
经了解,该餐馆店主小丹、小江均是该高校学生,在父母的资助下在学校内开了一个快餐店,因为有外卖业务,两人就在校园兼职群内发布了招聘送餐员的信息,那天付某走进快餐店以该高校学生的身份骗取的小丹、小江两人信任。因恰逢用餐时间,小丹、小江为了尽快将订餐送到客户手中,在没有查看付某的身份证,未留下其任何联系方式的情况,将店内一辆助动车的车钥匙和一百余元的零钱给了付某让其送餐,直到订餐的人打来电话询问,两人才猛然发现上当受骗了,因没有付某的任何信息,两人一直未报案。
23日晚上,小丹、小江两人在荆门一条商业街上逛街时,无意间撞见了付某,便在朋友的帮助下合力将付某抓住,扭送到派出所来报案。民警在调查中还发现,付某于2013年的11月份,同样以应聘送餐员的名义诈骗过一辆助动车和一百余元的送餐费,付某告诉民警第一次诈骗的助动车在自己上网时被盗了,今年诈骗的助动车因为太旧还没有卖出去。
目前,付某被东宝分局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小丹和小江也领回了被诈骗的助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