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的常州大学大一女生小宋打来电话,称上个月在勤工俭学时向一个公司缴纳了一个月的生活费980元,要求推销20张会员卡,现在只能靠向同学借钱度日。
小宋告诉记者,上个月,她在学校收到了某公司的
兼职信息,一心想勤工俭学的小宋和舍友小荣填表申请兼职。几天后,小宋接到一男子来电,说“兼职需面试通过才行”。于是,小宋和小荣来到该公司面试。
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称,公司目前的主要业务是推广会员卡,办理此会员卡的客户可以免费参加假面舞会等大型活动,但小宋和小荣需要交纳980元抵扣20张会员卡,再以99元/张的价格倒卖出去。天真的小宋和小荣签了合同,并掏钱交给了工作人员,带着20张卡回到学校。
回去后,小宋越想越不对劲,遂上网搜索,发现网上有许多诈骗案件介绍,与自己经历的情况一模一样。此时,小宋认为自己上了当,打电话要求对方退还980元,但遭拒绝。“合同规定会员卡推广期为2年,对方表示,退钱只能等2年后。”
据了解,小宋曾向武进警方报案,可因为她已经与对方签订了合同,警方无法立案调查。“事情发生后我很害怕,都不敢告诉父母,只好向同学借了300元勉强生活。”小宋说,据她所知,河海大学常州校区、常州理工学院、常州机电学院、常州纺织学院、常州工程学院等常州多所高校都有学生来到这家公司面试,缴纳了会员卡抵扣费。
“都怪自己缺少社会经验,如今只好自认倒霉。”小宋告诉记者,今后兼职一定要多留个心眼,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对于小宋的遭遇,记者咨询了常州东晟律师事务所孟律师。孟律师表示,小宋与该公司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双方应按合同履行。小宋如果认为合同对自己不利,可以按规定解除合同,即缴纳一定的违约金。同时,孟律师也提醒广大有兼职想法的在校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签署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条款,如果认为条款不正当要及时提出,并与对方签署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