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长寒假”袭来,一些大学生为了不浪费时间,让自己多些社会实践,因此,他们选择做假期兼职。在能力得到锻炼的同时,也赚取了生活费。然而,近年来大学生假期打工的陷阱、纠纷不断发生,因此,大学生们防范意识值得警惕。记者通过调查发现,五成以上的大学生假期有打工的想法,但绝大多数不知该如何维权。
打工场所单一
工作单位多没有劳动相关协议
记者在集宁区多家餐馆、服装店门口,看到贴着“招假期工、兼职”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一家服装店老板告诉记者,临近春节,餐饮和服装行业较为忙绿,常常出现人手不足问题,再加上年底难以雇到长期工,因此,这些急需得到社会实践的大学生成了最好的选择。“临近春节是我们最忙的时候,也是最需要人手的时候,相对比长期工,我们更倾向于兼职或假期工,省事。”服装店老板称。
小张是集宁师范学院大三的学生,由于家境不是过于优越,放假后的她没有急着回家,而是选择留在集宁做兼职,在一家餐馆当服务员,800元/月。“我同学回家了,我住在她租的房子里,我几乎什么活都干,不认真怕老板炒了我。”小张告诉记者。当问到是否与餐馆签订相关劳动协议时,小张笑笑说:“还能签订协议啊?我没听说过,况且老板能留下我就不错了!”
同样不知道与用工单位签劳动保障协议的还有许多同学,就读于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的小田,放假回集宁后的第二天,便开始找一些兼职。他说:“我在家闲着也是闲着,干脆就找些事做,而且回学校后老师会询问我们的社会实践情况。”抱着消磨时间、积累经验的心态,小田在家门口的一家早点铺做兼职,他表示,每天要很早就起来。已经做了快一个月的小田称没有听老板说签订相关劳动协议,自己更不清楚劳动协议是什么东西。
招聘信息来源渠道多
大学生选择需谨慎
除了记者在各大招聘店家门口看到贴出来的招聘信息,记者还了解到,在各大校园里,有许多假期兼职的招聘宣传单张贴在信息栏,职位多是传单员、服务员、促销员、礼仪模特和搬运工等。
大学生们不仅刻印根据这些实际招聘区选择适合自己的兼职岗位,还有许多同学从各大招聘网站、微信、微博、q群等招聘信息来选择合适的工作。小李告诉记者,她前两天在网上发布了自己的一份兼职简历,几分钟后,她接到了一个面试电话。对方称可满足小李所有的要求,还称工资待遇与正式员工一样,只是需要小李先缴纳一些押金,小李生气的挂断了电话。
小李同时告诉记者,有时
qq群里经常会莫名的出现一些招聘信息,都是一些看起来很棒的兼职,可每次详细问过之后,完全与之前不符。
在此,本报也提醒各位做假期工的大学生及家长,要选择正规的、有资质的、信誉好的劳务中介公司,以防上当受骗。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了解用工信息,选择用工规范的用人单位。此外,应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订立勤工助学协议,双方明确约定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等内容,以免日后发生争议。还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协议,写明工作时间、薪酬等相关事宜,同时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否则一旦权益受到侵害很难维权。
此外,记者查阅有关法律了解到,根据原劳动部1995年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在校大学生假期打工,不是一种正式就业行为,单位可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即便有学生与雇主签订合同,也只是私人合同,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以,在校大学生短期兼职,其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基本不被劳动部门认可。一般情况下,兼职学生与应聘单位只构成民事雇佣关系,这种关系不在劳动部门的管辖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