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创业服务,激发创新活力,近日,齐河出台了《2016年齐河县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正式启动了2016年度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专项资金申请工作。 据了解,专项资金用于大学生创业场地租赁补贴,最高补贴标准为1.2万元。补贴对象为毕业5年内的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须为2016年度注册的齐河县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由大学生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申办手续可到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