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六团王先生问:自家亲戚亲戚大学毕业后开了一家粮油店。办理税务证时,办证人员并未咨询孩子营业额,而是填写了2.5万元营业额,现在每月需交700元地税。王先生想问:这样办证交税是否合适?毕业后的大学生有无免税政策?
据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工作人员回答:税务机关对其每个月核定的2.5万元营业额,是依照税务总局令第16号《个体户工商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定期、定额征收的。是根据其经营的地点、时期、经营范围,对其核定计税的依据来进行征收的。
对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税收扶持政策,依照财税[2014]39号文件规定,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最新的财税〔2015〕18号文件已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王先生的亲戚离校后,可直接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申领《就业创业证》,持《就业创业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